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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7-29 16:56: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拓展更广泛的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民办企业就业,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心用情开展就业服务。

一是开展 “10+N”专项服务活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为高校毕业生求职,企业、用人单位搭建就业平台。

二是通过直播带岗、访企探岗、走场巡播等方式线上线下推介就业岗位信息、宣传就业政策、挖掘岗位数量。

三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可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免费注册并填写个人资料和求职需求,根据个人求职需求推荐岗位信息,实现求职者、用人单位数据共享。

四是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到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扶持等公共就业服务。

五是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生源地或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享受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帮助其尽早尽快实现就业。

六是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提供便利,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线上可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我的宁夏”APP查询档案存放地;线上可办理档案业务、下载电子调函和存档证明、查询办理进度等。

 

就业政策(个人篇)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放对象:宁夏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低保家庭的 ;

⑵零就业家庭的;

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⑸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⑹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办理流程: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所在院校按程序进行材料收集、审核、公示后,报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2.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补贴

补贴对象: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实习岗位:实习岗位主要为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

实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习期满后,毕业生自主择业。

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类区每人每月2050元;二类区每人每月1900元;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各市、县(区)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如果是“我的宁夏”APP用户,请直接点击“我要报名”,用“我的宁夏”APP注册的手机号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如果不是“我的宁夏”APP用户,请点击“我要注册”,先在宁夏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后,再进行登录;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搜索-实习单位-选择岗位-点击“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到业务经办机构现场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派遣单,并于9月1日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

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宁夏户籍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期限:3-12个月。见习期满后,见习者自主择业。

补贴标准:

见习青年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按照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一类区每人每月2050元;二类区每人每月1900元。  

见习期间,各市、县(区)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在“我的宁夏”APP“人社公共服务”专区,线上办理“失业登记”,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如果是“我的宁夏”APP用户,点击“我要报名”,用“我的宁夏”APP注册的手机号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如果不是“我的宁夏”APP用户,点击“我要注册”,在宁夏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后,再进行登录。登录后,在“见习管理”模块中选择见习单位属地-见习单位-选择岗位-点击“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在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业务经办机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见习单位报到。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纳费用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保补贴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社会保障卡,并填写申报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残疾毕业生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持续从事灵活就业的,且每年从事的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按照2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毕业生申请自主就业扶持,需到就业创业所在地县级残联或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证明,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并盖章,县(区)残联复审,自治区残联按照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

6.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取得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专项能力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内容给予500-1400不等标准的补贴;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年分别按照 6000 元(中级)、8000 元(高级)、11000 元(技师)、15000 元(高级技师)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就业政策(企业篇)

 

7.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补贴标准: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办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身份类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审核合格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同时,可通过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一体化系统进行线上办理

8.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业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补贴。

办理流程: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一体化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免审即享”“直补快办”主动生成数据,经企业确认后进行补贴发放。

9.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宁夏户籍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

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满未就业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携带见习人员身份证件、签订的见习协议、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0.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补贴对象:吸纳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税费款扣减限额: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收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补贴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基层就业

 

11.“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对象:当年宁夏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当年区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

工资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⑴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

⑵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考和招聘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⑷在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2 年可作为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享受条件3年中的2 年计算。

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⑹“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服务期限:2年

办理流程: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笔试考试后(脱贫户、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3分),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组织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组织开展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后,派遣“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

1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招募对象:2024年宁夏区内、宁夏生源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函授教育、成人教育、在职研究生不列入招募范围。

补贴待遇:

⑴志愿者服务期间由各级西部计划项目办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五险,统一购买团体人身综合保险。

⑵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⑶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⑷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⑸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服务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⑹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13.公益性岗位安置

安置对象: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工资待遇: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国家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指导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服务期限: 3年 。

办理流程: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属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创业政策

 

14.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毕业2年内或在校大学生。

补贴标准: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12000元创业补贴资金(两次累计申领不超过12000元);在校大学生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资金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贴上浮30%;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1万元(两次申领的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万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注册或社会组织登记执照注册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受理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审批单位按规定在其门户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兑付一次性创业补贴。

15.残疾毕业生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登记创业且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毕业生。

补贴标准:自治区残联按照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5000元、第三年3000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自主创业扶持,需携带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资料到创业所县级残联或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6.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补贴对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

补贴标准: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补贴期限:自2023年1月 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7.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

培训内容:

⑴产生你的创业想法(GYB)培训:主要适合具有创业意愿,但尚未有具体创业项目构思的潜在创业者。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

⑵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主要适合具有创业意愿,且已有具体创业项目构思的潜在创业者。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⑶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主要适合已经创办企业并实际运营(通常6个月以上)的企业主。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⑷网络创业培训:主要适合有创业意愿,有依托互联网创业的具体可行的项目或希望已经创办的企业互联网化的创业者。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补贴标准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模块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400元、1200元、1600元培训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1600元给予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培训者原则上同一模块培训只能培训一次。可以通过“我的宁夏”APP 、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登记报名,根据自己的创业意愿需求和培训要求申请参加符合自身条件的创业培训模块。

18.创业载体创业服务

鼓励支持创业园区提质升级,对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级“双创”、创业孵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载体,按规定给予奖补资金。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免费使用,并为其他创业者提供减免房租及办公设施和水电网络使用费等“一站式”服务。

19.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支持

发放对象:在宁夏注册经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贷款额度: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期限:创业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办理流程: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担保机构按规定对借款人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对具备担保条件的出具担保函,并向经办金融机构提交借款人申请材料;经办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审贷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0.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

年龄条件:

⑴应征男青年: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6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及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18至24周岁;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毕业生及高校在校生、新生,18至22周岁;初中毕业生,18至20周岁。

⑵应征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2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18至23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6周岁。

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工作流程:

⑴符合应征入伍的男青年(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相关资料和表格,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

⑵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按照一定比例和相关规定及有关择业原则确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相关资料和表格,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经相关部门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役前教育合格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办理手续。

优待政策:

⑴入伍发展方面享受士兵提干、报考军校、选取军士的优待;⑵复学升学方面享受复学(入学)转专业、免修部分课程、考

试升学加分、专升本免试等优待;

经济补偿方面,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军队津贴和退役补助、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就业创业方面,按照相应服役期限和条件,享受安排工作、国企定向招录、同“三项目”人员共享15%定向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计划、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提供教育培训条件等政策。

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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