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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我区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07 10:18:5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3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努力扩大就业容量,切实做好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信息发布服务。通过窗口经办、网络登记、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摸清各类用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广泛搜集岗位信息。对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工企业要制定岗位需求征集方案,形成用工需求清单。充分利用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务大厅、街道(乡镇)社区等线下场所,以及宁夏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途径,动态归集、多点联动发布招聘信息。鼓励通过开通招聘大篷车、开展“送岗下乡”活动方式,向劳动者较集中的地区发布招聘信息。

  二、优化招聘组织服务。各地人社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线下招聘活动,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等“专精小新”现场招聘会,实现“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合理安排行业、企业、专业招聘场次,为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常态化举办线上招聘活动,利用宁夏公共招聘网开设大型专项招聘活动线上专场专区;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直播带岗、企业云宣讲等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引入“先线上沟通、后线下对接”“先体验再求职”的招聘模式,提高就业岗位匹配效果。

  三、优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聚焦承担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和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企业,提供员工招聘、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等服务内容。加强闽宁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快劳务品牌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外出务工,充分发挥劳务合作信息对接平台作用,及时更新转移就业供求信息,实现精准对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缓解企业临时用工难题。

  四、优化涉企事项办理服务。深入推进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推进就业登记、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社保卡申领、人事档案服务等事项一门受理、并联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招用员工打包业务,并及时告知办结情况。完善就业、社保等涉企事项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标准、申领流程等,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打造权威公信的公共招聘服务网络,精准推送招聘用工政策服务信息,推进部门间业务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办,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

  五、扩大技能人才供给。推动实施“技能宁夏行动”,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完善我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鼓励引导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我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为劳动者按需选择技能培训提供便利。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机构,组织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参加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储备。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企业对急需紧缺、关键技术人才的需求。

  六、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做好岗位需求特征描述和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宣介,引导其理性招聘。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的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权益,组织开展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工时制度规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强化人文关怀,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改善劳动条件,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拓展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增强用工稳定性。

  七、加强求职人员引导。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为求职者推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招聘网站信息,帮助其掌握正规求职途径,筛选适合的岗位信息。向劳动者客观宣传解读就业形势,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组织参加现场观摩、模拟实践、就业见习等体验式就业活动,帮助其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流程,增进求职者与企业相互了解。强化优先推荐,“点对点”推荐大龄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到适合的企业应聘求职,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

  八、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审查责任,督促其确保信息真实性、合法性。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消除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九、构建多元主体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统一行动,联合招聘,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急需必需服务,激发促就业的倍增效应。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满足企业高端服务需求。鼓励社会组织采取政策宣传、需求摸排、专业服务等方式,依法有序提供招聘用工服务。广泛招募就业服务领域专家、企业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等各领域有一定专长的热心人士,组建企业用工服务志愿团队,提供公益性招聘用工服务。

  十、强化组织保障。各地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重要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帮助企业缓解招聘用工困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探索开展人力资源供需预测,强化用工形势研判和分析解读,引导企业科学招聘用工和培训机构合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典型宣传引导,选树服务企业招聘用工的典型人物,宣传帮助企业招聘用工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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