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12项措施!宁夏力促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日,宁夏出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支持青年创新创业、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等方面出台12条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真金白银补贴补助就业扩岗: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税费优惠等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对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并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年以上的给予12000元补贴,两次申领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对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的,可分别提供最高额度30万元、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政策待遇享受年限自初次享受补贴之日起不超过3个自然年度。
专项计划引导青年基层一线就业:持续做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实施好已招募“学前教育”“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专项计划,保障顺利从事基层服务。对到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开发岗位实施就业见习实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广泛动员各类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开展就业见习实习,募集1万个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5000个以上青年见习岗位。
供需匹配开展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实地参观企业,走进车间厂房,熟悉工作环境,增强职业认同。就业服务专员定期归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加强数据比对,做好对接服务,促进供需匹配。加快制造业企业专技人才培养,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培训实训提升青年求职就业能力:组织创业训练营、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求职和职业体验,组织毕业生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提升就业适应性和竞争力。组织青年和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对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企业和学校给予学徒培训补贴。
送岗送服务促进供需匹配: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人社部门结对帮扶就业压力大的高校,定向送资源、送岗位、送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专业化、行业性、分区域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运用“云服务、直播带岗、人工智能+”等手段,促进毕业生早就业、就好业。
专项计划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强化离校前后信息衔接,精准对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宣介、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及培训或见习机会等服务。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等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2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精简流程高效促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整合优化就业与人才政策服务事项,精简证明材料,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度,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给予人才公寓等支持。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整顿市场保障青年就业权益:加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信用管理,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职介”“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发布黑中介、传销、借贷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和维权投诉渠道,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