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报名须知
文件依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0]158号)
报名条件: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包括:
1、 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2、 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宁夏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实习时间: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实习补贴:
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660元;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560元;
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480元。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31日
报名流程:
1、 注册个人信息(点击“我要注册”),如果已经是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网站首页登录(点击"我要报名"跳转到首页登录);
2、 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完善简历信息,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真实照片(可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修改大小),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起,在此之前可以先登录网站完善简历信息;
3、 报名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到业务经办机构现场审核(地址详见报名表,审核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31日);
4、 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并于8月1日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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